四川启动3-11岁人群新冠疫苗接种!
信息发布者:smc789 2021-11-02 17:20:47 转载
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布署和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工作要求,加快构建人群免疫屏障,近日,四川省启动3-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,现就群众关切问题进行解答。
答:开展3-11岁人群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工作,是对儿童健康成长的关爱,是筑牢全人群免疫屏障的重要组成部分,也是阻断新冠病毒传播的重要的措施。儿童接种新冠病毒疫苗可以有效降低发病、重症和死亡的风险;另一方面可以在儿童人群中建立免疫屏障,阻断新冠病毒的传播,保障儿童学习、生活正常运转。答:接种新冠疫苗是控制新冠肺炎疫情传播的重要措施,在12岁以上人群的新冠疫苗接种的基础上,国家加快了新冠病毒疫苗在3-11岁人群中使用的相关研究,根据科研攻关组疫苗研发专班的专家论证意见,新冠病毒灭活疫苗在3-11岁人群中的安全性和免疫原性与18岁以上的人群没有显著性差异。答:按照知情、同意、自愿的原则,积极引导3-11岁适龄无禁忌人群“应接尽接”,力争12月底前完成全程接种。答:在日常生活中,3~11岁儿童可能还会接种其他免疫规划疫苗或者非免疫规划疫苗,在接种新冠疫苗时,一定要与其他疫苗间隔14天以上。如果遇到被动物咬伤或者有外伤的时候,接种狂犬病疫苗和破伤风疫苗时可以不考虑时间间隔的要求。答:3-11岁人群使用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疫苗进行接种,目前获批使用的有国药中生北京公司(含成都、兰州分装)、北京科兴公司、国药中生武汉公司生产的新冠病毒灭活疫苗。问
六、我省当前对3-11岁人群新冠病毒疫苗接种工作是如何组织?
答:各地组织对辖区托幼机构、学校、儿童福利机构等3-11岁人群情况进行摸底统计工作,根据辖区应接种人员情况研究制定详细接种工作方案和计划,分阶段、分步骤有序推进接种。各地结合实际,在托幼机构、学校、儿童福利机构等设置临时接种点,由医务人员上门提供接种服务,或在附近接种机构开设适龄儿童“接种专场”。托幼机构、学校、儿童福利机构等按照接种单位的时间安排,组织开展适龄儿童接种工作。新冠病毒疫苗实施居民免费接种政策,3-11岁人群疫苗及接种费用由医保基金负担,财政对医保基金给予适当补助。答:3~11岁儿童是预防接种的主要对象,在接种疫苗时应注意:第一,在接种新冠疫苗之前,家长要了解疫苗知识、了解疾病知识,还要了解新冠疫苗接种的流程和自己孩子的健康状况。第二,一般来说,去接种时家长要带着儿童的接种证、身份证、户口本等相关证件。第三,在现场要如实提供儿童目前的健康状况和过去既往接种的禁忌证,让接种医生做判断。第四,在接种过程中,不管是家长还是儿童,都要做好个人防护,配合当地防控工作,尤其在接种点。接种之后留观30分钟,大一点的儿童要避免剧烈运动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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